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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平远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政策;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5)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情况;

    (11)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公布网址:1、http://www.pingyuan.gov.cn/zwgk/zdlyxxgk/hjbh/index.html

          2、http://www.pingyuan.gov.cn/mzpyhbj/gkmlpt/index

 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1.通过政务公开栏;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一)受理机构
  理机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接受申请时间为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受理入口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753193/choice)。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原则上,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其他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

邮政编码:514699

联系电话:8898963  传真8899299
电子信箱:mzpyepi@126.com
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  

http://zwgk.pingyuan.gov.cn/index/department/007232242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