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五)《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六)《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公开事项和内容】重点公开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其他等内容。
【责任主体】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平远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电话监督、书面来信
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mzpyzjj/gkmlpt/index#9546
电话:0753-8824494
通讯地址:平远县大柘镇环城路176号;邮编:51460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