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村史、展村史、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兴调查研究,充分挖掘利用广东乡村历史记忆和乡村振兴实践成果开展地情、思政教育,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联合组织开展“讲村史 展村史 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采用微视频、调研报告、摄影作品、书法、绘画、歌舞创作、工艺作品等形式记录、讲述、展示广东乡村历史、特产特色、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人物事迹、精神风貌、建设成就等,推动岭南优秀文化赋能乡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实际行动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贡献。 一、活动主题 讲村史、展村史、传村史 二、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挖掘利用广东乡村历史记忆和乡村振兴实践成果开展地情、思政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教师、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人员、社会人士深入广东乡村调研,鼓励港澳青年学生回乡参观,通过亲临现场感受广东乡村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大成果和岭南优秀文化焕发的新时代光彩,以多种形式记录广东乡村历史、特产特色、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人物事迹、精神风貌、建设成就等,让乡村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积极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爱国爱乡之情,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激励全社会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开好局、起好步、谋新篇。 三、主办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四、参与对象 广大学生、教师、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人员、社会人士等。 五、活动内容 深入广东乡村调研,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以多种作品形式记录、讲述、展示乡村发展,塑造乡村形象、服务乡村建设。 (一)作品形式 微视频、调研报告、摄影作品、书法、绘画、歌舞创作、工艺作品等。 (二)调研对象 1.传统村落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历史文化村、传统村落、古村落等,展示村落历史脉络与文化内涵、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古驿道、古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村落的传统节日、文物古迹、特色非遗及传承人、特色物产、特色技艺、特色建筑、美景美食、特色传统体育等,挖掘、推介多姿多彩的岭南优秀传统文化。 2.特色村落和乡村振兴典型村:包括全国和广东文明村、美丽休闲乡村、特色产业村、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治理示范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展示乡村建设、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现代治理和人民幸福生活,港澳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探索等,反映文化赋能乡村振兴过程中,广东乡村在乡村振兴方面的成果。 3.党建引领乡村发展和乡村红色文化。展示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等,展现党的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乡村革命传统、英雄故事、红色遗迹,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调研乡村可参考《2023年多彩乡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对象指引表》。具体内容请查看活动专题网页。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以“历史川流不息,发展永无止境”为主线,展示新时代的乡村深刻变化和变革性实践、标志性成果,展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及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特色突出;角度新颖、言之有物;观赏性和传播性强;各类型作品的调研对象须为广东乡村或乡村相关产品产业;以适当的形式对相关村落的位置、历史、建置沿革、人口、村落特点等作简要介绍。 2.微视频可为纪录片、叙事片、宣传片等。视频时长1—3分钟,配有旁白、字幕和音乐,画质像素为1920*1080,格式为MP4文件;提交文件大小为50—100M的版本(保留高清版本文件,如活动需要另作通知提交)。作品必须配上精炼的标题,字幕采用简体中文,画面无水印、无角标;需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和200字之内的视频简介。 3.调研报告要求选题符合实际,立场观点正确,调研资料丰富,叙述条理清晰,内容详实,意见建议有可操作性,正文字数在5000字以内,可附相关图表和调研材料;提交WORD文件和JPEG格式原图(有相应的图片说明,不小于3M,不超过10M)。 4.摄影作品要求真实、清晰,每个作品提供反映相关主题的照片不超过8张,JPEG格式原图,每幅照片文件不小于3M,不超过10M。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需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和200字之内的摄影简介。 5.书法作品要求为毛笔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单件画芯尺寸不大于四尺整纸(68cm×136cm),以竖式为宜,提倡自作诗、自编联、村规民约等,作品内容为描述乡村。提交作品清晰扫描件或高清版电子照片(不小于3M、不大于10M,格式JPEG)。作品需附文字说明,包括创作地点、创作年份和200字之内的作品简介(需保留作品原件,如活动需要另行通知提交);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6.绘画作品、工艺制品要求为原创,呈现乡村元素。提交作品清晰扫描件或高清版电子照片(不小于3M、不大于10M,格式JPEG),作品需附文字说明,包括创作地点、创作年份和200字之内的作品简介(需保留作品原件,如活动需要另行通知提交)。 7.歌舞创作要求原创,体现乡村元素,拍摄微视频提交,视频格式参照微视频格式要求。画质像素为1920*1080,格式为MP4文件;提交文件大小为50—100M的版本(保留高清版本文件,如活动需要另作通知提交)。作品必须配上精炼的标题,字幕采用简体中文,画面无水印、无角标;需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和200字之内的视频简介。 8.为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各团队均须在活动中广泛使用本次活动标识,微视频在片头时展示,调研报告在作品左上角或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添加,摄影、书法、绘画作品在作品右下方说明位置展示,活动标识请在专题网页复制下载(附后)。 9.作品需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包括手机)、电子邮箱、详细联系地址、邮编等信息。所有投送作品概不退回。 10.作品作者应为实际组织者或参与者,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11.作品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12.所有投送作品概不退回。 (四)奖励机制 1.面向参与作品分类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具体奖项数量视作品提交数量而定。 2.面向参与单位、团体设立优秀组织奖。 3.增设优秀团队奖,作为重点团队打造,评选对象为组织发动面广、参与团队较多的高校,由高校团委、学生会根据相关条件先行申报。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评选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具体奖项数量视作品提交和单位、团队参与情况而定。奖励细则另行公布。 (五)作品提交 1.参与作品可个人提交,也可由单位统一推荐,可通过“讲村史 展村史 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专题网页(二维码附后)内的相关链接点击报名参加(或直接登录网上作品提交平台https://static.nfncb.cn/colorfulCountry/#/),按照网页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分类上传作品。 2.活动组织单位需填报《“讲村史 展村史 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作品统计表》;各高校按要求填报《“讲村史 展村史 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表》,发至邮箱:815422802@qq.com。相关表格可在活动专题网页、方志广东微信公众号下载。(见文后) 3.提交作品时,应先将同类作品放进同一文件夹压缩成rar格式后提交,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如下: 作品类型+作品名称+ 单位+作者(示例:微视频《古韵上岳》XX大学张三)。 4.提交作品的具体操作要求以网上作品提交平台上的操作说明为准,请参与者仔细阅读作品提交平台上的相关说明。 5.作品和有关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六)版权说明 1.作品提交后,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主办方,主办方将对该作品享有除上述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具体为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发行权、摄制权、广播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其他相关权益。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可在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合理使用该作品,无需支付报酬。 2.参与者必须确保提供的作品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得重复投稿。如因活动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纠纷、诉讼的,均由作品提交者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励。重复投稿的,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励。 3.参与者一经提交作品,则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动规则,如有任何违反及触犯,一切后果由活动参与者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启动(5月) 1.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主任委员由省地方志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地方志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港澳办、团省委、省学联、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主办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地方志办负责。 2.主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发动所属系统和社会各界参加,开展优秀成果通报等。其中省地方志办重点负责技术指引、宣传发动、成果开发利用,组织指导第三方推荐优秀成果,承担组委会日常工作等。省文明办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工作,宣传推动活动开展。省教育厅重点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开展活动,将活动列入学校暑期各项活动中。省科技厅结合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等工作,宣传推动活动。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振兴“九大攻坚”行动任务、镇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圩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工作,推动记录乡村振兴轨迹。省港澳办结合粤港澳青少年交流等工作,发动三地青少年积极参与。团省委协调、指导各高校团委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组织青年学生、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参与,将活动列入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搭建推介宣传平台,全方位、持续做好活动全过程的全媒体推广、优秀作品展示等。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联动宣传推进“讲村史、展村史、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同步开展有区域特色活动,自下而上先行组织评选推荐优秀作品。 3.同步开展多彩乡村系列推介活动。开展多彩乡村“百村(校)行”活动;举办“同讲峥嵘发展史 奋进乡村振兴路”演讲大赛和展览;举办探访“最美村史(情)馆”活动,开展系列宣传推介;开展村史村志村情大征集,征集记载乡村历史风物的图书、资料,汇集至各级方志馆收藏展示;开展乡村特产“大晒”、乡村非遗“大晒”,通过短视频征集,进行传播宣传。以上活动结合今年活动开展,展示推介前6年活动成果、宣传推广今年活动。在省牵头组织试点的基础上,推动每个市(县、区)至少开展一场进校园、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具体由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可根据当地实际,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活动推进(6—9月) 广泛动员发动,组织相关落地活动,做好跟踪指导服务,适时开展系列宣传。9月20日前完成所有作品征集。 (三)优秀作品推荐通报(10―11月) 组织推荐优秀作品、优秀团队和优秀组织单位;总结推广、集中展示优秀作品,对优秀作品、优秀团队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四)成果展示(11—12月) 所有作品均作公益使用。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主办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广东各级地情网、方志馆、村史馆等平台展播优秀成果。举办2023年多彩乡村总结会系列活动总结会。 七、其他 咨询方式: 020—83134506、020—83132897、15920583554(微信同号); “讲村史 展村史 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答疑QQ群:632348958。 “讲村史、展村史、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 吴伟鹏 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 副主任:丘洪松 省地方志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祖清 省文明办副主任 李大胜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 安建光省科学技术厅二级巡视员 方伟喜省农业农村厅督查专员 黄锻炼省港澳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浩团省委副书记 王更辉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社)党委副书记、副社长 委 员: 王道钰省地方志办人事秘书处处长 王继怀省文明办精神文明协调处处长 陈 琦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副处长 胡胜春 省科学技术厅农业农村科技处处长 陈育东 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张建军省港澳办社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陈宇鹏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 严 亮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编辑委员会委员、南方农村报社党委书记、主编 办公室主任:王道钰(兼) 1.“讲村史、展村史、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作品信息表.doc 2.“讲村史、展村史、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作品统计表.doc 3.“讲村史、展村史、传村史”2023年多彩乡村系列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表.doc参赛作品提交平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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