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及平府办函〔2014〕9号文件《关于公布〈平远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的通知》的要求,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就《平远县程旼小学建设方案(草案)》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平远县程旼小学建设方案(草案)》是否适当、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在迎宾馆二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名额为15-25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关注教育发展的有关人员10-20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专家5-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教育局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由县教育局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县教育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寄至平远县教育局秘书股,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514600));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753—8894252;网上报名请登录平远县人民政府网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mzpymsg@163.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下午5︰00以前。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平远县教育局将于2017年10月1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平远县政务门户网站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平远县程旼小学建设方案(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加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 系 人:
平远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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