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平远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6-13
来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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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平远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镇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围绕“一个目标”、突出“四个重点”、全面实施“七大行动”的工作思路,推动经济稳健提升,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打造梅州优山美水生态之星,建设“精致小城·大美平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平远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docx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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