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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公〔2022〕36号平远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时间:2022-10-11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大柘镇坝头村、程西村、黄沙村、梅二村、贤关村、漳演村;八尺镇八尺村、肥田村、楼前村、石峰村、樟田村;河头镇河清村、双溪村、田心村、向阳村;热柘镇热水村、热柘村;长田镇高南村、长江村、长庆村;中行镇快湖村等(详见附件1)。

二、征收土地现状:大柘镇坝头村上南山、中南山经济合作社,程西村六队、七队经济合作社,黄沙村岗子下、角里、老屋、新屋经济合作社,梅二村大溪唇、练坑里、下村经济合作社,贤关村岭下、大田子里经济合作社,漳演村荷树堂、沙岌下、上岗背经济合作社;八尺镇八尺经济联合社、八尺镇八尺村坝子里、金谷、水口经济合作社,肥田村白莲塘、曾田、邓木坑、新陂、新屋下、竹山下经济合作社,楼前村黄地、李坑、新村、庄下经济合作社,石峰村礤肚里、礤下、峰下、石井经济合作社,樟田村龙井、炮台、外楼、香田、樟陆经济合作社;河头镇河清村河隔里、樟树潭、光明、长坪经济合作社,河头镇双溪经济联合社、双溪村东风、老屋、凌角塘、上新、下新、杨梅、双水、塘下、杨梅经济合作社,田心村铺下、排上、上新、田心经济合作社,向阳村老屋、山子、上塘、竹头、柞树经济合作社;热柘镇热柘经济联合社、热柘镇热水村茶园、仙水塘、先锋经济合作社;长田镇高南村丹竹、瓜坪、岭子、上高南、下高南、中村经济合作社,长江村江子、新塘经济合作社,长庆村栖树经济合作社;中行镇快湖村称勾水、青招角、杉树坳、社上、社下、务子地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45.4404公顷,其中农用地144.7676公顷(水田7.5513公顷、水浇地0.0299公顷、旱地0.1563公顷、园地10.6381公顷、林地123.6549公顷、草地0.5514公顷、其他农用地2.1857公顷),建设用地0.2371公顷,未利用地0.4357公顷;村民住宅共46座。

三、征收目的:实施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广东段)项目(平远县段)。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梅市府〔2021〕4号)执行;青苗补偿、花卉苗木补偿、地面建筑物拆迁及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平远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及分配办法>的通知》(平自然资字〔2022〕17号)执行;留用地按征收面积的10%折算货币补偿,大柘镇补偿标准为180.00万元/公顷;八尺镇、河头镇、热柘镇、长田镇、中行镇补偿标准为140.00万元/公顷。

五、社会保障:按照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广东段)项目(平远县段)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执行(详见附件2)。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2022年10月29日止(共30日)。请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如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内向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大柘镇岭下河东路1号,联系电话:8899186)书面提交。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广东段)项目(平远县段)勘测定界图(RMTLPYXD01—RMTLPYXD05).pdf

2.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广东段)项目(平远县段)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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