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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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平远县畜禽养殖管理、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2025版)(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23〕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2025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7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pyepi@126.com。
附件:1.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2025版)(征求意见稿).docx
2.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研究报告(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pdf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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