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远县“制造业项目(企业)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助推创建
全国最优最快政务服务环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市工作要求,对标全国政务服务最优最快标准,全力打造苏区“梅州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最优最快政务服务环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保障《平远县“制造业项目(企业)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落地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积极探索制造业项目建设审批事项改革,按照“双容双诺”的原则(即容缺、容错,企业向政府承诺、政府向企业承诺),实行“宽进、严管”,开展以企业依法承诺,政府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辅导、事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制造业项目落地改革,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便捷化、政府监管高效化,促进项目“先建后验”,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加快形成项目洽谈到纳统上规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格局,有力促进制造业项目快落地、快建成、快投产、快上规。 二、实施范围 符合国家、省、市和县产业政策拟入园区购地投资或租赁厂房投资的从事制造业的投资项目。拟在园区外投资的项目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三、实施措施 (一)实施帮办代办服务机制 实行“首接责任制”,首位对接企业的招商人员作为首接服务责任人,负责企业对接、意向洽谈、组织实地考察,为企业提供全程引导。企业确定投资意向后,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整理资料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整理各单位意见后出具入园评审初审意见,并根据《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入园评审办法》(平府办发〔2025〕4号)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签订《招商项目投资服务协议书》和《入园协议》。 协议签订后,进入帮办代办程序。高新区管委会牵头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队员由政务和数据、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组成,主动对接企业,成立沟通工作群,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和跟踪、督办工作,向企业发放《平远县“制造业项目(企业)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告知书》(附件1)。 (二)实施容缺审批机制 各责任单位实行“双容双诺”制,推行“并联审批”,结合工作机制,对标全国最优标准,制订本单位实施细则,细则含:实施目标,组织架构,全生命周期服务内容,容缺清单,承诺办结时限、双向承诺书、保障机制等。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根据各单位实施细则,制定平远县“制造业项目(企业)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告知书。容缺材料清单(附件2)经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后报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和县审计局备案。优化审批流程再造,推动审批时限极致压缩、审批材料最大限度精简与共享。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实行部分材料容缺受理审批,符合容缺情形的,审批单位可提前作出许可(企业承诺后在规定时间内补正补齐)。 (三)实施双向承诺机制 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审批单位依照各有关部门法律法规,根据“双向承诺书”样式(附件3),制订本单位“双向承诺书”,承诺书设定标准和要求须符合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 企业向政府部门承诺内容包括:在时限内完善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消防设计、人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等手续。 政府部门向企业承诺内容包括:在项目直接落地前,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项目直接落地前的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和服务;在项目落地后,主动与企业对接,密切跟踪服务,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指导、协助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完善各项手续,核发相应的行政许可,严格落实履职监管,不得变相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审批和监管事项;在项目竣工投产前,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按照材料清单向验收部门递交验收申请,及时开展项目部分验收或整体验收。 高新区管委会在向企业充分告知承诺内容、注意事项的基础上,对投资项目的直接落地申请,会同有关审批单位与企业一次性签订“双向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作出解释说明。 (四)实施全周期保障服务机制 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质量安全监督、规划核实、人防、消防、排水、电梯、防雷、备案等专项验收主管部门根据工程进度积极开展靠前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在项目依法依规建设的前提下,确保项目顺利通过联合验收工作。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达到试产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或属地镇等应及时进行现场查勘,提前介入指导,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试产意见,推动企业提前进行试生产(试运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企业投产前协助企业对接人才引进、用工保障、技能培训等政策资源。县科工商务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需建立政策兑现台账,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及时落实;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应协助县科工商务局加强对产业有序转移、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外贸发展等各项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与申报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开展入库纳统指引工作,明确标准流程,做好服务指导;负责提供常态化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凭证资料,做好入库材料初审和上报,确保达标企业及时纳统。 (五)实施全流程监管机制 各审批单位根据全流程图实行全流程跟踪服务与监管。项目直接落地前,审批单位要提前介入,认真审查企业是否按照承诺,依法依规选择勘察、设计、评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监管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按承诺开展施工,工程是否符合后续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时验收。 (六)实施违诺追责机制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项目不能履行承诺以及未能及时补正补齐相关手续,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对于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勘察、设计、评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强化信用监管,将承诺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相关履行承诺情况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对未履行承诺的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实行相关行业和市场禁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远县“制造业项目(企业)一站式服务”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政务和数据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公室协调该项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和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审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专班日常工作,结合政企座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投资项目直接落地的立项、报建、施工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 (二)实施政企座谈和热线举报机制。高新区管委会牵头构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政企座谈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提前收集企业问题,形成《政企座谈会问题清单》,企业代表现场提出当前发展难题,各责任单位现场回应,能当场解决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明确责任单位与办理时限,形成问题督办落实清单,高新区管委会要定期跟踪问题落实情况,必要时发督办函。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要完善12345热线举报机制,设置专线电话接听和记录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在“制造业项目(企业)一站式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建立问题台账,转派至各责任单位,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尽快解决企业诉求。 (三)实施容错纠错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组织及审计部门依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和容错机制来激励改革创新。对推进改革过程中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审批事项,不对审批要件不完整的情形进行处罚问责;对于创新探索的改革措施,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满足整体要求的,不对与当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精神不相冲突,只是方式方法不够完善的情形进行处罚问责。除相关单位、个人以容缺受理名义谋求私利情况外,县纪委监委、组织及审计部门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和容错机制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附件: 1.平远县“制造业项目(企业)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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